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白蓉 时间:2023-07-07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和《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继续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上开展,为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成立院长任组长的论文抽检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二)高度重视

本次抽检结果将与学校招生计划、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

二、论文抽检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完成本单位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和审查工作,按照要求填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附件1),《专家库信息报送表》(附件2),具体填报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3)。因教育部要求全部学位论文上传系统后,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随机进行抽检,请各学院确认上报论文为符合要求的最终版论文。

三、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要求

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原则上,应推荐本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

四、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检信息平台将于2023年8月25日开通,请各学院于9月10号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与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届时将开通各学院分账号,由学院完成上传工作。

联系人:白蓉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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