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关于实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揭榜挂帅”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4-05-28 浏览量:
行政各单位、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项目驱动的方式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实施2024年“揭榜挂帅”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有机融合,加强课程思政,聚焦“四新”建设,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的教育教学方式,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需依据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当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发展状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我校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课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及专业教育融合、创新创业微专业建设、实践(训)平台建设、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提升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
项目研究应注重创新创业知识、理念及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推广示范性。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及要求等见《2024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研究课题说明及申报书》(附件1)。
三、揭榜要求
揭榜方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研究及管理经验,能够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结合我校实际,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优化团队结构。为保证项目质量,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教学团队合作申报,鼓励教职人员引入社会资源共同揭榜挂帅。
四、工作安排
(一)揭榜
揭榜方参照课题研究选题要求,填写申报书,经所在单位遴选后排序推荐,将纸质版申报书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6月21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及签字盖章汇总表扫描件发至邮箱:64673749@qq.com。
(二)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级别为校级教改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静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