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关于实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4-09-19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课程建设的方式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实施2024年“专创融合”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以深化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创业有关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理论和实践统一,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技能。

通过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校内外协同的创新创业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二、课程申报

(一)教学内容与体系

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我校学生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建设“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二)申报课程类别

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堂革命,积极推广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新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课程建设为在线开放课程(MOOC)。

三、申报要求

1.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1年。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需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突出,具有指导学生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验。课程团队不超过5人,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3.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对于通识选修课要求本学期已经开课,对于专业课,要求已经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并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特色。

4.已建设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不得申报,不重复建设。

四、分类建设要求

1.线下课程

“专创融合”类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库、教学课件库、教学视频库、测验/考试题库、教材、实践环节所需资源等,并用于实际教学。以及满足学习者所需的其它资源和参考资料;校内外协同创新的教学团队。

2.在线开放课程

(1)教学设计: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为目的,结合在线课程的特征与需求,对课程每个知识点的讲述进行设计,以利于学生线上学习。

(2)教学内容:梳理课程知识点、凝练课程内容、构建课程知识框架。既要分解出碎片化的知识点,又要给出系统化的课程内容脉络图,建立起完整的课程知识体系。

(3)课程资源:包括课程简介视频、教学视频、教学大纲、测验/考试题库、教材等,以及满足各类学习者自主学习所需的其它资源和参考资料。

结题前,需在公开的课程平台上线。

五、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申请人参照课程建设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遴选后推荐,将纸质版申报书与签字盖章版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64673749@qq.com。

(二)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级别为校级。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静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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