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关于实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2024年“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4-09-26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的方式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实施2024年“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竞赛培育
支持教师、学院加强学科竞赛考察知识点的梳理和赛题研究,以教师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发展、开放实验、学院场地条件等为依托,综合竞赛基础、学生参与情况等因素,在研究基础上强化实践能力,培育竞赛重点项目,实现成绩突破,提升竞赛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贡献度。
(二)案例集建设
根据相近学科竞赛的承办学院、专业特色、获奖情况、参与学生等,总结在创新创业教育和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收集整理相关学科竞赛最具有代表性、启发性及实用性的优秀获奖作品和成功案例,形成创新创业典型案例集。
二、建设要求
(一)竞赛培育
项目应对学校相应学科竞赛参赛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学科竞赛近三~五届的赛题内容,梳理相关的考察知识点,形成详细可行的培训计划、备赛方案,明确赛事成绩目标,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开展参赛项目选题、学生团队选拔、培训指导和参赛保障等工作,形成相关赛题题目、知识点及答题解析汇编1册,备赛方案1份,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培育辅导不少于5次,协助承办单位一同做好赛事组织参赛工作,提升赛事成绩。
(二)案例集建设
案例集应包含项目选题中至少近三届省级第二等级以上所有获奖案例,可根据竞赛实际适当扩大范围。确保内容清晰完整,格式统一美观,具有在全校范围借鉴推广价值。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教师及各类别学科竞赛负责人等,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创业研究、实践及管理经验,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实施。
2.每名教师只能主持1项项目,最多参与2项(含主持)。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
3.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四、成果认定
课题研究项目的成果认定以文章录用通知或公开发表刊物、各类活动通讯稿等为准;竞赛培育项目成果以赛题汇编、备赛方案、获奖证书或竞赛官方公布文件、指导过程记录等为准;案例集项目需将竞赛获奖成果印刷成册。公开发表成果须注明“西安医学院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2024年“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字样。教务处拥有项目各类成果的使用权。
五、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申请人参照项目选题(附件1),填写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经所在单位遴选后推荐,将纸质版申报书与签字盖章版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64673749@qq.com。
(二)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级别为校级。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静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