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4-12-24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陕政办函〔2022〕80号)要求,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和陕西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应用,推进陕西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我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开展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0号)中我校立项建设的3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附件1)

二、认定要求

(一)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师德师风优良,教学能力强,数字素养高,承担课程建设任务,“双师型”教师占比高,能够积极投身创新教育,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能够用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手段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用新型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对教学方法进行设计。课程充分落实相应教学标准,教学环节设计与启发学生思维、加强学生综合训练相结合,突出学科特色,紧跟时代前沿。

(三)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学习单元和学时划分合理,能够反映创新创业最新发展动态和成果。教学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它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无版权、肖像权等争议。

(四)课程资源。课程资源以自主设计和开发为主,内在逻辑合理、内容完整精炼,能够结合信息技术进行多元方式呈现,资源形式多样,包括教学视频、教学大纲、测验考试题库等,能够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求,提升学习积极性。

(五)应用效果。课程须在公开课程平台进行认证上线,课程各类教学资源应用充分,用户活跃度高,学生参与度高、学习效果好、获得感强。课程特色鲜明,教学改革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要求;教学理念先进,具有创新性,能够较好解决传统教学中的短板问题。

三、认定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组织立项课程团队按照建设要求开展自评,填写2023年度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附必要的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各学院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将认定报告(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及支撑材料、认定课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64673749@qq.com。

(三)学校认定。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验收材料进行评审,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级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课程验收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无论是已面向社会开放的课程,还是仅向高校开放的课程,均须继续建设和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起,应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或陕西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面向高校或社会学习者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梁静、陈金樱

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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