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5-02-27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产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申报人经与企业沟通,学院审核,教务处公布立项结果。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产学项目,将纳入我校2025年第一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7月1日到12月15日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产学项目,将纳入我校2025年第二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以上为协议确认截止时间,因申报书、合作协议院级审核、校级审核均需时间,请各产学项目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为申报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完成产学项目申报所有流程。
二、项目推进
产学项目负责人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落实产学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承诺,做好产学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保证产学项目顺利实施,接受并配合所在单位、教务处及有关方面对项目的运行监管。
三、结题验收
教务处将根据产学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需注意,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产学项目结题须附项目资金到账凭证(如发票)或软硬件接收证明(由所在单位盖章)。
四、项目认定
立项产学项目级别均为校级,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教务处每年将从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择优推荐至省级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参与“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联系人:陈金樱、梁静
联系方式:86177490
邮箱:1176215196@qq.com
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