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关于实施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办公室 时间:2025-03-12 浏览量:

行政各单位、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项目驱动的方式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学院2025年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有机融合,加强课程思政,聚焦“四新”建设,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的教育教学方式,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项目类别

省级创新创业学院2025年建设任务揭榜挂帅分为三类:课题研究、课程建设、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

(一)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需依据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当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发展状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我校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聚焦“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拔尖创新型、卓越应用型和交叉复合型“三型”人才的分类培养模式,将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培养纳入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研究项目贴近学生需求,研究内容覆盖教学目标、教学方式与方法、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以及创新创业素质培养等。建设研究成果力争在创新创业教育赋能“四新”建设的改革方案及评价等方面获得突破。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课题选题指南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1)。

(二)课程建设

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育改革,构建由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专创融合课程等组成的双创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教育及能力培养课程体系,开发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建设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2)。

(三)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

1.竞赛培育:支持教师、学院加强学科竞赛考察知识点的梳理和赛题研究,以教师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发展、开放实验、学院场地条件等为依托,综合竞赛基础、学生参与情况等因素,在研究基础上强化实践能力,培育竞赛重点项目,实现成绩突破,提升竞赛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贡献度。

2.案例集建设:根据相近学科竞赛的承办学院、专业特色、获奖情况、参与学生等,总结在创新创业教育和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收集整理相关学科竞赛最具有代表性、启发性及实用性的优秀获奖作品和成功案例,形成创新创业典型案例集。“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3)

三、揭榜要求

揭榜方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研究及管理经验,能够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结合我校实际,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优化团队结构。为保证项目质量,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最多参与2项(含主持)。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教学团队合作申报,鼓励教职人员引入社会资源共同揭榜挂帅。

3.已获批2024年立项建设的“揭榜挂帅”课题研究项目、“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及“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项目的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团队成员不得以原文本重复申报。

4.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四、工作安排

(一)揭榜

揭榜方参照各类别项目要求,填写申报书,经所在单位遴选后排序推荐,将纸质版申报书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4月11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64673749@qq.com。

(二)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级别为校级。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静、陈金樱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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