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学院(部、所):
根据西安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2021年修订)》(西医发〔2021〕34号)和《西安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西医发〔2019〕25号),学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学校统筹、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开展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巩守平
副组长:李雪萍
成员:苏兴利、马征、昝倩、兰凯
主要职责:审定转专业工作总体方案,指导全校转专业工作,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投诉与异议等。校转专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转专业的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学院转专业工作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工作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科长、学生科长、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主要职责:解释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标准、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资格,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通知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处理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投诉与异议。
二、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1.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24级一年级本科生,申请学生需满足:
①第一学期考试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
②第一学年无考试作弊或行政处分;
③截至申请转专业截止日无不及格课程(含缓考不及格)。
其他选拔条件与限定要求参照《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2021年修订)》(附件1)。
对于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复学学生,按照转专业规定,复学在一、二年级均可进行转专业。
2.申请转专业高考为理工类的学生,只能申请按理科招生的专业;高考文科类的学生,只能申请按文科招生的专业。
3.申请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所转入专业要求。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限转专业一次。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严格按规定程序考核,经学校审批确定转专业后,不允许转回原专业或再次转换其他专业。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计划报送各学院将《2025年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2025年4月2日完成报送。
2.公布计划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计划,经学校审核发布《2025年本科生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3.学生申请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计划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提交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位学生限报一个转入专业,提交后不得更改。转专业学习对学生适应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有较高要求,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并将情况告知家长征得同意后,再确定转专业意向。
4.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截止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学生的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资格审核应在2024级全体学生成绩(含缓考)确认无误后进行(含缓考成绩)。
5.选拔考试2025年5月中下旬由教务处组织转专业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一科,内容涵盖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所学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30%、3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2025年6月中旬教务处对选拔考试成绩进行公布。
6.结果公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审核相关学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对选拔考试通过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发文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
7.转换学籍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根据教务处安排完成学籍转换工作,转入、转出学院需做好学生的接收交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转专业学生住宿等生活事宜。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谨程序,严格把关,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学院要畅通学生咨询和申诉的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的问题和质疑,做到透明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于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教务处报告,确保我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联系人:李老师 乔老师
邮箱:xiyikjk@126.com
学校举报电话:86177628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