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管理员 时间:2015-09-08 浏览量:
各院(系、部):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院(系)应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由学生本人进行信息核对。
二、完成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
三、核对办法:
1、考籍科将“院(系)在校生电子版名单”发至各部门学生工作负责人,请及时安排信息核对工作。
2、学生本人需认真、仔细核对以下信息字段: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等信息。
注:在校生专业均是大类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休学、保留学籍学生除外)。
3、若核对过程中,学生已发生学籍异动或个人信息变更,院(系)需填写《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误信息登记表》(附件1),学生信息变更应参照《学籍信息变更注意事项》(附件2)提供相应材料。
4、院(系)相关工作负责人填写《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反馈表》(附件3),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请各院(系)于9月16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交至考籍科。
核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籍科王艳利老师,办公电话:86177434。
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科
2015年9月6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误信息登记表
附件2:学籍信息变更注意事项
附件3:2015-2016学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