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单位、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项目驱动的方式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学院2026年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有机融合,加强课程思政,聚焦“四新”建设,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的教育教学方式,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二、项目类别
省级创新创业学院2026年建设任务揭榜挂帅分为五类:课题研究、课程建设、教材或专著建设、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杏林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
(一)课题研究
围绕创新创业课程教育教学、创新创业微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平台)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全覆盖等方向开展研究。要求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课题选题指南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1)。
(二)课程建设
1.立项原则
对标金课“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标准,以学科交叉、产教融合、专创融合、思创融合为路径,构建医学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课程群。
2.课程类别
(1)专创融合课程:探索专创融合课程分类培育机制,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为个性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26年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结合学校学科优势开发的课程,课程主要面向全校学生;二是结合本学院学科优势开发的课程,课程主要面向本学院学生。
(2)思创融合课程:推进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的教育模式,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和知识,将其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推动完善“三全育人”体制机制。
(3)学科竞赛指导课程:依托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等重点学科竞赛项目,围绕其专业基础、实操技能、对话结构、实践指导等环节整合教学资源进行开设。
(4)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开设创新思维和方法、创新实践工具和应用、创业实务实操和指导等一般规律、普遍方法和创新理论课程,帮助学生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知识体系,提升学生运用研究方法、技术知识发现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5)服务地方发展的创新创业课程: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培养卓越医师、高素质医疗技术人才、护理专业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健康管理与服务人才、药学服务人才、优秀企业家等,紧密结合产业升级需求的理论和实习实训课程。
3.申报条件
(1)课程条件:课程应为已开设或拟新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素质教育课。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需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突出,具有指导学生竞赛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经验。课程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校、校企合作组队。
(3)教学设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在教学组织、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和培养环境中嵌入AI,鼓励邀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本次课程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地方发展的创新创业课程”。课程建设说明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2)。
(三)创新创业系列教材或专著建设
1.立项原则
落实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要求,推动教材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构建纸质、数字、在线课程一体化的立体式教学资源。
2.立项范围
(1)教材应为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课程的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2)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线上、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结合的教材。
(3)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紧密结合产业升级需求的理论和实习实训教学教材。
3.申报条件
(1)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且有稳定的教材建设团队。
(2)教材选题与学校特色密切相关,有一定校外推广度。
(3)教材对应课程建设已有一定成效,反映学科最新发展,吸纳产业最新案例,符合社会最新的人才需求。
“创新创业教材或专著”建设说明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3)
(四)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
1.竞赛培育:支持教师、学院加强学科竞赛考察知识点的梳理和赛题研究,以教师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发展、开放实验、学院场地条件等为依托,综合竞赛基础、学生参与情况等因素,在研究基础上强化实践能力,培育竞赛重点项目,实现成绩突破,提升竞赛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贡献度。
2.案例集建设:根据相近学科竞赛的承办学院、专业特色、获奖情况、参与学生等,总结在创新创业教育和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收集整理相关学科竞赛最具有代表性、启发性及实用性的优秀获奖作品和成功案例,形成创新创业典型案例集。“竞赛培育与案例集”建设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4)
(五)杏林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
1.立项原则
杏林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智库,主要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社会服务平台搭建等工作。工作室组成人员可以进行跨行业、跨学校、校内外协同组建,主要面向对象为国内外知名专家、优秀企业家、优秀校友、成功创业者、行业高管以及学校优秀创新创业师资。
2.建设要求和任务
(1)发挥智库作用。围绕医学特色以及其他学科领域结合的创新优势,搭建以“杏林创新创业工作室”为主导的专业服务平台,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工作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2)举办各类活动。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如创客沙龙、创新创业大讲堂、项目对接会等。
(3)培育学生项目。每学年至少孵化1支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团队,积极帮助项目团队获得政府、投资机构、风投基金等的创业资源和政策支持。
(4)进行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开展1项创新创业教育课题研究,聚焦“数字双创”等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杏林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申报书详见附件材料(附件5)
三、揭榜要求
揭榜方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研究及管理经验,能够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结合我校实际,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优化团队结构。为保证项目质量,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最多参与2项(含主持)。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教学团队合作申报,鼓励教职人员引入社会资源共同揭榜挂帅。
3.已获批2024年、2025年立项建设的“揭榜挂帅”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同类型项目,可申报新类型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以原文本重复申报。
4.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四、工作安排
(一)揭榜
揭榜方参照各类别项目要求,填写申报书,经所在单位遴选后排序推荐,将纸质版申报书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于4月10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64673749@qq.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格式:“揭榜挂帅创新创业项目+单位”。
(二)立项
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级别为校级。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静、陈金樱 联系电话:029-86177490
教务处
2026年3月19日